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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14-04-25

湘政发〔2014〕3号

HNPR—2014—00005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8日

 

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对于推进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编制本计划,规划期限为2013—2017年,展望至2020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发展理念逐步树立。省委、省政府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实现转型发展、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抓手和基本路径。全省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成为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更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试点示范成效明显。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省有6个园区、5家企业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24家单位列入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试点体系。通过试点,形成了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案例,探索了符合省情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试点示范工作成为我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和有效工作手段。汨罗工业园、永兴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成为全国循环经济典型案例。

  政策法规逐渐完善。先后颁布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在专项资金筹措、政策性收费及基金管理、推进政府机关绿色采购、金融信贷支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

  技术支撑不断增强。成立了湖南省循环经济研究基地,加大了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支持了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施了一批循环经济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部分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工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机床、机械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废旧家电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电池资源化利用、共伴生矿和尾矿资源回收利用等一批技术和装备取得突破。

  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工业废渣、废水、废气以及大宗固体废弃物、农林剩余物等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已形成较大规模,产业内部及产业之间的循环链接不断深化,“城市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得到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完善,机床、机械及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始起步。

  “十一五”以来,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扭转了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大幅上升的势头,主要资源产出率有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循环型产业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促进了全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但是,我省发展循环经济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循环经济理念在全社会尚未完全普及,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机制尚未健全,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总体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关键技术比较匮乏,研发投入不足;发展循环经济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扶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循环经济指标统计困难。

 

第二节 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产业转型压力较大。全省工业仍以重化工业为主,十大优势产业有六大产业是高耗能、高排放产业,2010年,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能耗行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4.9%,能耗却占规模工业总能耗的78.1%。高耗能行业仍是拉动全省能源消费的主要因素,也是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诱因,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压力仍然很大。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绿色化”。

  资源能源约束强化。全省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和国家平均水平,能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2010年单位GDP能耗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水耗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左右。全省一次能源缺口达7501万吨标煤,对外依存度为53%,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能源资源短缺的矛盾将一步加大,主要资源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攀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过程中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末端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有利于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境生态形势严峻。随着经济的加速发展,重点流域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大气污染、工业“三废”危害等现象日益突出,环境污染事故不断发生。特别是工业废水大量排放,严重影响着城市饮用水源安全,含镉、砷、铅等重金属“三废”的超标排放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是缓解日益沉重的环境压力的必然选择。

  “四化两型”的必然要求。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节能环保产业是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发展循环经济,拉长产业链条,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型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发展,是推进我省“四化两型”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四化两型”和建设美丽湖南为目标,以延伸产业链和建立耦合共生关系为切入点,以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和强化监管为保障,着力打造多元化、多层次的循环产业链,逐步形成循环型经济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社会消费模式,建立起以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为特征,集循环型企业、循环型园区、循环型产业和循环型社会“四位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提高全省生态文明水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公众参与。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规划引领,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积极运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税金融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发展循环经济的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公众“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夯实发展循环经济的群众基础。

  示范带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继续筛选一批县市区、园区、企业,实施一批高起点、高效益和高效率的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在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典型。在污染问题突出、资源利用潜力巨大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研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力争取得突破。坚持典型示范和点面结合,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动全省循环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依据全省主体功能区划、区域经济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环境承载力等实际状况,合理规划全省循环经济的布局,科学确定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和方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走符合不同区域和企业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

  理念引导,制度创新,技术支撑。通过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和典型引导,树立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加快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激发循环经济主体的活力,引导、激励、规范各类循环经济活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优先减量,高效利用,安全循环。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积极推进各类园区、重点企业的循环化改造,通过对区域内物质、能量、信息的集成,实行资源联供、产品联产和产业耦合共生,提高资源产出率,推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强化监管体系建设,防止二次污染,确保再生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安全循环”。将各种生产生活废弃物尽可能转换为资源和能源,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共赢。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是: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互动发展、协调推进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主要资源产出水平明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废物排放量大幅减少,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

  到“十二五”末的目标(近期目标)是: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

  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表

  

  

第三章 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围绕有色金属、钢铁、化工、电力、建材、造纸、煤炭、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重点,着力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大力实施清洁生产。鼓励和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提升产业集中度,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间的协作和耦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5年,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较2010年下降18%,水耗下降3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

  

第一节 有色金属工业

 

  以娄底锡矿山、常宁水口山、永兴县、花垣县等区域,郴州有色工业园、桂阳工业园、汨罗工业园等园区为重点,着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加大对冶炼废渣和尾矿及伴生矿的综合利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推广运用金属矿床保护性开采工艺和技术、氧气底吹熔炼、生物冶金等先进技术,提高矿石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冶炼回收率和尾矿、共伴生矿综合回收利用水平。

  废旧有色金属再生利用要推广应用废旧金属机械化拆解预处理、废铝预处理,以及废旧金属与其他杂质高效分离预处理等技术,建设一批规模化再生利用示范工程,推进再生铜、再生铝等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提高在有色金属产值中的比重。推进铅酸蓄电池、干电池、锌合金废料、废弃电子产品、稀土材料和阳极泥等冶炼“三废”中的有色金属回收利用,重点构建铅、锌、银、铋、钨、稀土等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产业链。

  到2015年,有色金属工业循环产业产值达1200亿元,主要再生金属产量占有色金属总产量比重达到30%。

  

  

第二节 化学工业

 

  结合城区化工企业的搬迁改造,鼓励和引导化工企业向园区集聚,重点推进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长沙城区等地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望城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加快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和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企业之间形成原料产品互供、资源和基础设施共享。

  大力开发和推广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技术,推进炼油、非乙烯特色化工、氮肥、纯碱、氯碱等高耗能行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降低石油和化工产品制造的资源能源消耗;加快实施有机农药、硫酸、钛白粉、染料、涂料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强化资源整合,推动企业重组,促进基础肥料向优势企业集中,淘汰一批生产技术落后、消耗高、污染严重的化肥企业。

  积极开展中间品、副产品和废物的综合利用,重点推动巴陵石化、中盐株化、衡阳建滔等重点化工企业的废催化剂、汞触媒、电石渣、硫酸亚铁等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加强生产中的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余热余压的综合利用。支持岳阳凯美特石油炼化尾气回收利用、衡阳金山水泥协同处置电石渣等化工废气废渣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到2015年,化工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比2010年分别减少20%、30%,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

  

  

第三节 建材工业

 

  鼓励综合利用矿渣、粉煤灰、钢渣、电石渣、煤矸石、脱硫石膏、尾矿等大宗工业废弃物和建筑废弃物生产水泥、墙体材料等建材产品。在娄底、湘潭、衡阳、郴州等大宗废物产生量大的地区,依托龙头企业,建设建材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依托大中型城市周边已有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和各类废弃物的预处理设施,开展协同处置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水泥回转窑处置危险废弃物,实现水泥工业向绿色功能产业转变。

  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水泥生产全面推广新型干法技术和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开发应用高效节能细粉磨技术、助磨技术和矿物掺合料机械活化技术、脱硫脱硝和协同处置技术。平板玻璃生产推广熔窑余热综合利用、全氧燃烧、配合料高温预分解、烟气脱硫脱硝等技术。建筑陶瓷生产推广干法制粉、陶瓷砖塑性挤压成形、一次烧成等工艺技术。墙体材料生产推广烧结砖隧道窑余热利用技术、窑炉风机变频调速技术,以及高掺量、高空洞率、高强度、全煤矸石烧结空心砖新工艺。推广应用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环保型轻质板材的新技术等。

  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0%,年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达4000万吨以上,半数以上地级市利用城市周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

  

  

第四节 装备制造业

 

  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装备、大型冶金和矿山设备等领域为重点,推进产品设计、产品生产、回收利用三个环节的循环经济发展。设计环节,围绕减量化、模块化、标准化、智能化进行设计,融入再制造理念,注重省材节能,使用可再生材料。积极发展绿色制造咨询与服务、绿色制造软件等产业。生产环节,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和绿色制造装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示范,重点发展先进绿色制造技术,节能环保工艺、绿色回收处理等关键技术,实现产品的绿色、安全、环保和可再生利用,以及生产过程的节能减排。回收利用环节,着力建立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重点发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机床、汽车关键零部件等再制造,对旧件采用表面工程等先进技术进行再制造,对过时或损坏的产品进行修复或性能升级,延长产品寿命。推动装备制造行业与废钢和废有色金属回收加工利用的循环链接。

  到2015年,装备制造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18%以上,装备再制造企业20家以上,装备再制造产业产值30亿元。主要装备品再制造比例达到5%。

  

  

第五节 电力工业

 

  优化电力结构,积极发展核能、风能、太阳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鼓励分布式电源建设。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大力发展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大容量、高参数、节水环保型燃煤电机组。鼓励利用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等发电并网。

  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各级电网协调发展。重点发展湘南负荷中心高效支撑电源建设,提升电力系统安全水平及能源资源配置效率。适时推进负荷中心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实施流域深度开发,不断提高水电调节能力。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热电冷三联供。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电网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电网传输效率,有效降低输配电电能损耗。优先调度非石化能源和清洁高效机组,最大限度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以大唐电力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技改,积极推动火电厂脱硫脱硝改造,不断提高脱硫脱硝发电机组的发电量。鼓励利用灰渣和脱硫石膏生产建材、筑路、改良土壤、生产复合肥等。

  到2015年,全省火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320克标准煤/千瓦时,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80%。

  

  

第六节 钢铁工业

 

  加快淘汰落后高耗能生产线,积极推广使用高温高压干熄焦技术、烧结脱硫脱硝技术、烧结机环冷余热发电技术、烟气余热综合利用等先进成熟技术,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加大与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的耦合,推进钢铁工业副产品的高效利用。重点推进余热余压发电,利用副产煤气生产氢、天然气、甲醇、二甲醚等化工产品,利用钢渣、烧结脱硫渣等固体废弃物生产水泥、石膏板、微晶玻璃等建材产品,实现钢渣废渣的资源化利用。

  利用高炉或焦炉处理废塑料、废轮胎、医疗塑料,以及有色或化工行业产生的含铬废渣、赤泥等危险废弃物;利用城市再生水补充钢铁工业用新水;建立废钢回收体系,鼓励钢铁企业利用电炉处理废钢,减少铁矿石的消耗,实现钢铁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

  到2015年,吨钢综合能耗下降到590千克标准煤,水重复利用率96%以上,二次能源实现100%回收利用,废钢回收利用量达到10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7%。

  

  

第七节 煤炭工业

 

  推进煤炭资源的高效开采、清洁利用及矿区的生态恢复。加快金竹山、冷水江、渣渡、斗恩桥、白沙、永耒、黄兰、袁家、三都、梅田等大型煤炭基地的循环化改造。开采环节,实施煤炭企业整顿关闭和重组整合,推动娄底、郴州、衡阳、株洲、邵阳、湘潭等6市煤炭产能整合。运用井下原生矸石充填与开采一体化等技术,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大力推广综采综掘技术,实现机械化、集约化生产。

  推广应用煤炭洁净化利用技术,提高煤炭洗选率。积极发展煤炭液化、煤气化、水煤浆制备和应用一体化、燃煤联合循环发电和多联产等工艺,促进煤炭资源循环高效利用。运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技术、矿井水深度处理与循环利用等技术,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鼓励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用煤矸石发电、制造水泥和墙砖、充填矿山塌陷区,从煤矸石中回收硫铁矿、高岭土等有用矿物。全面推进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构建与生产同步的生态恢复建设机制,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到2015年,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60%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0%,矿井废水综合利用率70%,土地复垦率达到60%。

  

  

第八节 造纸工业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清洁高效的制浆技术、造纸纤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废液综合利用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环保的制浆造纸新设备、新工艺,围绕水资源循环利用、废液、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和废纸回收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快实施一批技术改造示范工程,构建造纸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制浆造纸企业使用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新鲜水使用量。推进造纸行业废液废料资源化利用,积极引进先进的造纸污水处理技术及设施,综合运用碱回收法、絮凝沉淀法、膜分离法、酸析法、好氧活性污泥法、生物技术法等先进技术,对造纸黑液进行深度处理,提高黑液碱回收率。加大对造纸工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木屑、浆渣、白泥等固体废弃物进行高效利用,延伸造纸产业链。推广废纸高效脱墨技术及装备,提高再生纸品质。

  到2015年,实现纸浆综合能耗≤365千克标准煤/吨,吨纸浆、纸及纸板的平均取水量≤70立方米,吨纸浆平均综合能耗(标准煤)降至0.37吨,吨纸及纸板平均综合能耗(标准煤)降至0.53吨,废纸回收利用率达到72.1%以上。

  

  

第九节 食品工业

 

  充分利用我省粮食、生猪、水产品、茶叶、油茶籽、柑桔等农产品资源优势,以粮食加工、畜禽肉类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水产品加工、果蔬罐头加工、精制茶加工、白酒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带动作用强、产业链长的食品加工龙头企业,推动食品行业与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构建农工一体化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加快推广节能、节水、节粮及食品加工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等新技术,实现生产过程中水和热的循环梯级利用,提高食品加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粮食加工行业重点推进金健米业等企业利用稻壳、碎米、米糠等副产物生产米胚油、米乳饮料、白炭黑等,肉类、水产品加工行业重点推进临武鸭、益阳水产品等企业利用皮毛、内脏、血液等副产物生产医药、生化产品等。酿酒行业重点推进酒鬼酒等企业利用酒糟、废液生产高蛋白饲料、有机肥料等,饮料行业重点支持果秀食品等企业利用果皮、果渣等生产饲料。

  到2015年,食品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5%,食品工业副产品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

  

  

第十节 产业园区

 

  按照“功能分区合理、物质循环利用、企业集聚共生、产业链条延伸”的原则,引导企业园区化、集聚化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价值链与公共平台,推动工业园区加快实施循环化改造,提高园区企业关联度和产业关联度,实现园区发展生态化、低碳化、循环化。到2015年,全省25家左右的国家级园区和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合理化、一体化。加快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总结推广经验模式。引导产业园区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园区试点示范企业的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为契机,推进企业内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企业间建立循环链接关系。新引进企业要有利于园区产业链补链或延链。专业园区要突出行业特色。化工园区围绕化工企业中间品、副产品、废物的循环利用构建产业链。有色冶炼工业园区围绕余热余压、冶炼废渣的循环利用构建循环产业链。食品工业园区围绕食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延伸产业链。综合性园区要注重产业的横向耦合和纵向延伸。省级工业集中区要从长远角度规划建设循环经济产业链。

  园区资源利用高值化、循环化。建立园区水资源使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使用中水,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园区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再生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集中处置,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动园区企业能源梯级利用,重点是企业余热余压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农副产品加工主导的园区要开发使用生物质能源。

  园区基础设施利用高效化、低碳化。新建和搬迁改造的园区,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实现共建共享。结合园区功能分区,对基础设施系统进行集成优化。完善信息服务设施,打造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园区企业共用物流设施和仓储设施。条件具备的园区统一供热。生物质原料丰富的园区统筹建设生物质能源发电厂。引入专业化公司,建设园区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对园区既有基础设施进行低碳化改造,更新节能环保设备。

 

第四章 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提高农业生产领域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立体农业、有机农业。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推动工农业复合。到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9,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第一节 种 植 业

 

  大力发展有机农业,依靠生产技术改进,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减少面源污染。结合新农村建设,抓住土地流转契机,推动种植业规模化经营,在此基础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无人飞机喷洒农药、基质育秧与机器插秧等技术,实现农药化肥的减施,提高秸秆的基质化利用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率。加强对废旧农用机械、农用器材、农用地膜等废弃生产资料的回收利用。重点推动秸秆资源基质化、发酵化、饲料化、纤维化、能源化利用,推进与养殖业、水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的循环链接。到2015年,全省种植业农药、化肥利用率较2010年提高5—6%,秸秆利用率提高30%,建30个秸秆生产食用菌项目工程,建50个水稻、油菜、玉米秸秆堆沤还田技术示范基地。

  

  

第二节 养 殖 业

 

  养殖业推行清洁生产。小规模养殖企业及农户推行种养一体化。大规模养殖企业推行无污染排放养殖,采用清洁养殖技术,推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有机肥生产、污水资源化利用工艺,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饲料化、肥料化新技术,实现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的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畜禽产品深加工,推进畜禽宰杀后残余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抓好大规模养猪业的循环经济建设,推进与种植业、林业、畜禽加工业的循环链接,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到2015年,全省畜禽粪便利用率提高30%,建10个清洁养猪示范基地,建100个农牧一体化养殖场。

  

  

第三节 林  业

 

  林业生产中节约使用化肥、农药,林副产品加工环节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推进“三剩物”回收再利用,实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推进与旅游业、造纸业、家具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循环链接。充分挖掘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的潜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重点推进林业“三剩物”的资源化利用,推进与养殖业、种植业的生态链接。到2015年,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第四节 水 产 业

 

  水产业实行清洁生产,遏制水污染,保证水体质量。洞庭湖区严格实行禁渔制度。规模化池塘养鱼要控制养殖密度,优化鱼种结构,防治水体富营养化。小规模养鱼和水稻种植、养禽结合,推广鱼—稻、鱼—鸭、鱼虾蟹—稻等生态农业模式。发展鱼饲料加工及水产品加工业。

  

  

第五章 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第一节 旅 游 业

 

  坚持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原则,合理建设旅游景区。设施建设要采用节能环保产品。景区要节约用水用电,使用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旅行社对游客进行合理组团,优化旅游线路。调节游客流量,疏导旺季游客。推进景区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量。

  

第二节 通信服务业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三网”融合。构筑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通信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推进基站设备和数据中心节能降耗。依托再生资源利用基地,推动基站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依托通信运营服务商,推动废旧通信产品回收利用。到2015年,通信基站能耗比2010年降低25%,通信基站废旧铅酸电池回收率达到90%,废旧通信产品回收率大幅提高。

  

第三节 零售批发业

 

  强化节能减排,鼓励零售批发企业节约用电。鼓励使用环保型包装,对商品进行简易包装。积极推进零售批发废弃包装的回收利用。拓宽“限塑令”适用范围。优化零售批发网点空间布局。到2015年,零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显著下降。

  

第四节 餐饮住宿业

 

  推动餐饮住宿企业对照明、空调、锅炉等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对洗涤过程进行无磷化处理。积极推进绿色消费,倡导适量用餐,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量。强化餐厨垃圾回收。引导旅客自带洗漱用品,减少客房一次性用品使用量。到2015年,餐饮住宿业单位产值能耗较2010年降低20%,一次性用品使用大幅度降低,餐厨垃圾回收率达50%。

 

第五节 物 流 业

 

  采用环保包装、通用包装或可周转包装,提高包装物的重复利用率。强化废弃包装的分类回收。积极发展绿色物流,推广应用先进物流方式和装备技术,依托物流园区集中配送。鼓励企业开展共同配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简化配送环节。降低物流运输车辆空驶率。促进仓储设施节能。

  

第六章 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第一节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重点推进”的原则,加快完善城乡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体系。按照一个县市区统筹规划建设一个分拣中心的原则,鼓励各再生资源加工处理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建设回收网络,收编或改造原有废旧商品从业人员和回收站点,建设综合性分拣中心和废旧电子电器、废旧电脑、报废汽车等专业性拆解中心,高效推进分拣中心与再生资源深加工基地或生产企业的对接。合理布局以再生资源加工基地和园区为依托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规范市场准入与交易秩序,建立规范、高效的再生资源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交易、仓储、服务和异地资源配置一体化,促进再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到2015年,全省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50%。

  

第二节 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推动再生资源分选、拆解、破碎、加工利用技术和装备升级,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等的拆解及利用水平,加快形成覆盖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再生利用的高值化。以汽车回收拆解、再生铜、铝、废旧塑料加工利用等为重点,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联营等方式,加快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加快行业整合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再生资源利用的规模化与集约化。加快建设汨罗和永兴“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配套建设仓储物流、信息网络、环保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实行环保集中处理、实现基础设施共享、规范园区运营管理,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空间布局,促进相关企业向示范基地聚集发展。

  到2015年,全省再生资源产业年产值达到1200亿元,主要品种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60%。

  

第三节 鼓励发展再制造

 

  加快完善旧件逆向回收体系。支持建立以汽车4S店、特约维修站点为主渠道,回收拆解企业为补充的汽车零部件回收体系,规范建立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和区域性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积极推进“以旧换再”工作,扩大再制造回收规模。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轨道装备、机床、农机、矿机、药机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研发旧件无损检测与寿命评估技术、高效环保清洁设备,推广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高速电弧喷涂、等离子熔覆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积极推进再制造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依托长沙国家级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国家级旧件和再制造产品的检测、鉴定中心,开展旧件检测、鉴定、定损服务,对再制造产品质量、性能进行检测、鉴定与认证。规划建设旧件拆解、清洗、分拣分类区、仓储交易区和废油处理区等。

  到2015年,培育10家年产值过亿元的再制造龙头企业,初步建立再制造专业化服务体系,实现再制造产值30亿元。

  

第四节 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比重。推进光能、电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提升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率。从设计源头优化方案,削减废弃物产生量,推进建筑废物的深度回收利用。加快实现建筑业从半手工半机械模式向现代工业化模式转变,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运营、循环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打造绿色低碳节能的工厂化建筑。

  到2015年,城市建筑废物利用率提高3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15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全省新建建筑15%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完成10%左右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第五节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合理配置交通运输资源,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合理引导运输需求,优化运输能力配置,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出行方式,鼓励使用低油耗汽车,加快推行清洁燃油汽车或单一燃料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汽车示范。淘汰高耗能交通设施设备和工艺。加大尾气治理力度,推行使用天然气和氢气等清洁环保燃料,严格实行城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到2015年,交通行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2010年提高10%以上。

  

第六节 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餐厨垃圾定点投放、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配置专用的餐厨垃圾储运桶和收运车辆,探索建立全覆盖、数字化的餐厨垃圾监控管理和收运系统。优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艺路线,鼓励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生产生物柴油、有机肥等产品,多层次合理利用餐厨垃圾。加快出台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的配套法规,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及处置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行为。

  到2015年,“3+5”城市群全部建成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餐厨废弃物日处理能力达到1600吨。

  

第七节 推行绿色消费模式

 

  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保护自身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消费质量。加快绿色产品开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将通过环境标志认证、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认证的产品及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计划,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加强绿色消费监督和控制。积极规范绿色消费的市场环境,加强绿色产品的标识管理,统一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判别标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第八节 建设循环型城镇、社区

 

  制定循环型城镇发展规划,构建良性循环的城镇生态系统。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开展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向城郊延伸,实现城郊一体化、统筹管理。加快推进改水改厕、公共交通、城市照明、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建设。优化市政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市政公共服务质量。推进工业向园区集聚,推进企业资源共享并联合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培育循环产业链。推广生态节能建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材料。推进废旧物资和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废旧物资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绿色低碳交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

  加强社区循环经济普及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对循环经济的认知程度。引导社区绿色消费,重视生活用品的循环利用,逐步取消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使用,建立网络化的旧物品营销渠道,对各类商品实现物尽其用。强化社区节能,鼓励依据当地实际制定节能标准,不断挖掘社区节能潜力,建立社区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对社区内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重视社区节水,积极普及节水型器具,推广社区雨水利用和中水利用,鼓励重复和循环利用生活用水。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积极引导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第七章 “双十双百”近期行动计划

  

第一节 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

 

  大宗工业固废利用示范工程。重点围绕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选冶废渣、共伴生矿、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大型企业为主体,建设20个左右废物资源化处理示范项目,形成6个左右的国家或省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加快娄底、湘潭高新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湘西花垣、郴州桂阳、常宁水口山、永州江华等地创建国家或省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积极推进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启动道县工业集中区等15个园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支持郴州桂阳工业园、常宁水口山、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资兴开发区等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园区争创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通过循环化改造,构建并完善园区特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高效益,少排放、无污染”的以产业集聚、物资循环利用和能量梯级利用为特征的园区循环经济发展体系,推广一批具有湖南特色的园区循环化改造模式。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工程。率先在长沙、娄底、衡阳3市,汨罗、永兴、资兴、攸县等4个县(市),以同力循环、长沙蓝天、万容科技等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为依托,统筹规划建设7个再生资源回收示范项目,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规范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为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供示范。

  “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示范工程。积极培育衡东大浦、益阳沧水铺等再生资源加工基地,争创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快推进汨罗和永兴工业园2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向基地内集中,鼓励基地内企业采用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要素,提升技术水平,扩大规模,实现基地与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有效对接,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化、技术装备领先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运营管理规范化,切实解决再生资源利用中存在的经营分散、技术落后、利用水平低和二次污染等问题。

  再制造产业化示范试点工程。加快推进长沙(宁乡、浏阳)国家再制造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工程机械、汽车、机床、轨道交通等再制造产业,积极建设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仓储、拆解清洗、检测鉴定、孵化中心等发展平台,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再制造产业基地。选择10家工艺先进、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开展再制造示范,加快建设中联重科、三一集团、博世汽车、衡阳机油泵、协力液压、宇环同心、飞翼股份等再制造示范项目。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试点工程。加快推进长沙、衡阳、湘潭等3个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试点工程建设。积极支持株洲、岳阳、娄底、郴州、益阳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试点,加大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和能力建设,实现餐厨废弃物的安全高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工程。发挥建材、钢铁、电力等行业消纳废弃物的功能,培育3—4家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企业,建设一个利用钢铁高炉或焦炉协同处理医疗塑料、废塑料,以及有色、化工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示范项目,建设4个左右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污泥示范项目。

  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快推广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建设50个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其中,建设1个秸秆基质化育秧与机插秧示范项目,5个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重点示范项目,30个水稻、油菜、玉米秸秆堆沤还田技术示范基地,5个利用秸秆生产饲料项目,2个利用秸秆加工人造板项目、2个利用秸秆造纸项目,3个生物质锅炉利用秸秆集中供热供汽项目,2个利用秸秆生产颗粒燃料项目。建设10个生猪养殖清洁生产示范县,实施20个生猪养殖粪便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实施一批以农村生活、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和村级环境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农村清洁工程。

  循环型服务业示范工程。选择1家重点旅游景区实施旅游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选择10家管理水平高的餐饮住宿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示范工程。推进零售业的节能环保改造,培育50家左右的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积极实施绿色物流推广工程,在全省选择2—3家物流企业开展绿色物流试点示范。通过实施示范工程,推动服务行业实行清洁生产,推行绿色服务模式,建立绿色消费模式。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工程。以全省重点科研院所及发展基础较好、技术和研发实力强的大型企业为重点,支持其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质量检测中心。加强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产业链接等循环经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积极构建产学研对接平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机制,在全省建立3—5个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8—10个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第二节 创建十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或县

 

  在全省选择循环发展理念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有力、两型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10个城市(县),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县)。支持示范县(市)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主要循环经济指标统计制度建立。示范市(县)要全面推进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资源产出率、单位GDP能耗、固废综合利用率等要高出全国平均水平,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探索实现转型发展的道路。创建3—5个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第三节 创建百个循环型示范村镇、社区

 

  以绿色建筑、绿色环境、绿色管理和绿色消费行为为重要内容,在全省各地选择30个循环型住宅小区、社区培育为循环经济示范社区,即绿色社区。以建设生态化村镇为重要内容,在全省各地选择70个循环型、生态化村镇培育为循环经济示范村镇,即绿色村镇。

  

第四节 培育百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从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选择100家骨干企业,树立循环经济典型。示范企业在本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有产业链循环延伸或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支撑项目;在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方面表现突出,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能有效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水平能达到国内或行业领先水平。通过示范,总结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加快先进技术推广与产业化应用。

  

第八章 保 障 措 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机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审议重大项目计划和重大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加强对本计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循环经济工作协调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加快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出台有力工作措施。把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节 完善经济政策

 

  严格产业政策。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进一步提高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节能、环保、土地、安全方面的约束。鼓励发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废弃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再制造等产业,保障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用地。

  完善财税政策。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通过直接投资或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示范工程。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节电、节油、节煤、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予以采购。认真落实国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废旧物资交易行业的发展。依法落实支持绿色产品、清洁产品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投融资政策。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对列入国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园区、企业和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并做好金融服务。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扩大社会投资渠道,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筹措资金。支持全省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园区)依法推出融资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重点搞好循环经济项目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尝试发行循环经济地方专项债券。

  健全价格和收费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价格政策,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完善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城市居民阶梯水价气价政策并逐步推广。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合理确定再生水的价格。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收费处理制度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制度。试行煤电脱硫脱硝加价政策。鼓励利用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生物质、风能、太阳能发电的价格政策。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收费政策,制定鼓励生产过程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处理价格政策。对实现“废水零排放”目标的企业和园区免征排污费。建立建筑垃圾排放收费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费制度。

  

第三节 加强管理监督

 

  完善配套法规标准。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快出台,建立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引导绿色采购、发展绿色食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性循环经济配套法规体系。全面推行能源审计和对标活动,建立企业清洁生产、资源效率、能源效率、废弃物排放等标准,推行能效标识制度和再利用品标识制度,制定并实施重点用能行业单位能耗限额和取水限额,推进绿色企业和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扩大生产者责任原则和污染者付费原则,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加强循环经济管理。开展循环经济项目、循环型企业、循环型产业园区认定试点。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再制造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再生资源产品、再制造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对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对有色冶金、钢铁、化工、造纸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考核管理,强化化工企业工艺、技术、设备管理。强化重点企业能耗、水耗指标动态管理。建立农机产品报废登记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城市矿产”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行园区化管理。

  强化监督检查。依照《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行为进行监督。依据相关名录对全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淘汰不符合名录的工艺、设备、产品。定期对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单位及“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循环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再制造产品的质量检查。严厉查处循环利用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企业。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

 

第四节 加强技术保障

 

  加快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将循环经济技术纳入科技攻关计划。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示范企业,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孵化平台,解决关键集成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企业加强同国内外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切实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大型有色冶金、化工、钢铁企业结成产业联盟,联合研发循环经济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分行业建立循环经济技术申报评定制度。发布循环经济技术装备信息,在试点区或示范区内设立循环经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为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提供转化和推广服务,构建从技术到产业的转化链条,缩短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技术转化的进程。鼓励企业使用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装备。探讨建立政府主导的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机制。

  健全技术服务体系。依托相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设立循环经济技术服务机构,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服务。利用互联网,打造循环经济技术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和服务。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化循环经济技术服务公司。

  

第五节 建立统计考核制度

 

  完善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加快推进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核算方法,建立统计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实现全省循环经济统计规范化。统计范围由试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向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过渡,最终覆盖全部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全省资源产出率、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等指标。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确保数据质量,并对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

  建立循环经济考核制度。参照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从宏观层面和工业园区分别建立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湖南省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市县区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成效评价考核制度,对市县区政府进行年度考核。

 

第六节 广泛宣传教育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种手段,通过出版物、公益性广告、展览会、现场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宣传企业(园区)典型案例,推广循环示范经验。推动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学校,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大力宣传绿色消费理念,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循环经济知识培训。

  建设教育宣传基地。创建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循环经济特征明显的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搭建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平台和教育培训基地,增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感性认识和直观感受,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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